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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拘留的期间是否都能折抵刑期呢?
【摘要】 根据刑法规定,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,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,或者折抵拘役、有期徒刑刑期一日。但如果被告人被抓捕时未被直接刑事拘留而是被行政拘留,之后又被判刑的,行政拘留的期间能否折抵刑期呢? 【案情】 2015年2月某日,葛某、李某等人在一宾馆吸毒被民警发现。经查,葛某宾馆开房,并提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7:38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81 次 -
受贿案件中已退回金额是否会被认定?
【摘要】近年来,关于“打虎”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,正当广大群众拍手叫好时,那些“老虎”们却是胆颤心惊,思量着如何能逃避法律的制裁。及时把受贿来的钱财退回去,看起来是个不错的“办法”,但这样真的行吗? 【案情】 2012年某月,雷某系某国有其余领导,其所在单位将招标办公楼整体改建及装修工程。王某欲承揽该工程,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6:04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69 次 -
以“举报”相威胁索要钱款 反落得锒铛入狱
【摘要】 因为掌握了某游艺机房有赌博机从事赌博活动的“秘密”,并期望利用这“秘密”向经营者勒索钱财,准备“赚”一笔,没想到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【案情】 张某平时游手好闲、不务正业,经常出入于一些游艺机房等娱乐场所。近日,张某在一游艺机房发现有赌博机,就参与了进去,结果很快就输光了身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4:17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65 次 -
以贩养吸”边吸边卖行为构成非法贩卖毒品罪
【摘要】瘾君子”们有时会帮“朋友”带点毒品,并从中赚取点差价,他们靠赚取的差价为自己吸食毒品提供资金上的支持。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以贩养吸,那么刑法对以贩养吸构成犯罪的情形,是如何定罪量刑的呢? 【案情】韩某是一名“瘾君子”,因长期吸毒韩某早已倾家荡产,但也正因为长期吸毒,韩某熟知毒品的购买渠道、价格等情况。2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2:00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50 次 -
贩毒最轻判几个月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贩毒涉嫌贩卖毒品罪,具体会被判多少年,要根据贩卖毒品的类型以及数量来定。贩卖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,同时贩卖毒品犯罪最高可处死刑,而最低可判处管制。 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,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51:00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51 次 -
自己吸毒是犯罪吗
单纯的吸毒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属于一般违法,而不是犯罪。吸毒之所以属于一般违法行为,主要是因为吸毒者对自己的家庭产生危害,容易通过注射等行为传播严重疾病,以及诱发刑法所禁止的行为,总的来说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危害性。 根据刑法定罪原则,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(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48:41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193 次 -
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、运输毒品罪的区别
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。三者均为一般主体,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,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,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。 主观方面,三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,贩卖、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,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或为了扩散毒品而将毒品进行运输。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、目的却多种多样,没有限定,既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44:07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187 次 -
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、运输毒品罪的区别
三罪的犯罪客体相同。均为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的身体健康。 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。三者均为一般主体,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,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,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。 主观方面,三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,贩卖、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,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或为了扩散毒品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41:35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00 次 -
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
非法持有毒品罪,是指明知是鸦片、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,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。非法:只有生产、管理、运输、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,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、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。 明知是鸦片、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,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。 “非法”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39:23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170 次 -
我国的法律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以下规定
1、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,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。 2、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。14周岁—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。 3、不满14周岁的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3 09:34:02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24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