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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停止形态的多维剖析——南京刑事律师的视角
在南京刑事律师的日常法律实践中,犯罪停止形态是一个至关重要且内涵丰富的概念。犯罪停止形态,简而言之,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,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。它犹如犯罪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个“节点”,清晰地界定了犯罪行为在不同阶段的界限与法律后果,对于准确定罪量刑、维护司法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。 从南京刑……发布时间:2025-02-26 09:08:39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49 次 -
盗窃犯罪既遂、未遂形态的认定——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解读
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世界中,盗窃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,其既遂与未遂形态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备受关注的重点问题。作为南京刑事辩护律师,深入剖析这一课题,对于准确适用法律、维护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 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形态的区分,首先涉及到对盗窃罪构成要件的深刻理解。从刑法理论的角度来看,盗窃罪的构……发布时间:2025-02-25 09:51:23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72 次 -
南京刑事律师谈犯罪既遂的认定
在南京刑事律师的视角下,犯罪既遂的认定是刑法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且复杂的问题。它不仅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,更关乎司法公正的实现以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。犯罪既遂,作为犯罪的一种完成形态,其准确认定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 从刑法理论的角度来看,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……发布时间:2025-02-24 11:32:45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67 次 -
凌晨女子被挟持 惨遭抢劫强奸
随着时代的发展,犯罪率也有所提高,尤其是抢劫的案例屡见不鲜。最近,松滋市一名女子在凌晨的时候被挟持,随后惨遭强奸抢劫。花季少女就这样被毁了,除了对犯罪分子的愤怒外,也会有对女孩的心疼。故事的发展是这样的,8月5日凌晨的时候,松滋市民警接到报案,说自己被强奸抢劫。民警迅速行动起来,到达案发现场。通过询问,知道受害人叫做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29 08:31:00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29 次 -
女子不幸溺亡,同行好友需担责
古人有言,喝酒误事,对于我国公民来说,朋友聚会总是少不了喝一点酒助兴,一不小心喝多了,极其容易发生事故。近日,江苏一女子因朋友聚会上喝多了酒在回家路上不幸溺亡,女子父母将同桌四人告上法庭,请求赔偿。家在江苏常州的纪某今年36岁,事发当晚,纪某提议去朋友杨某家吃海鲜,考虑到由于工作繁忙,几人已经很久没有聚会了,于是刘某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14 08:13:00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36 次 -
两男子因噪音扰人大闹邻居家被拘留并罚款1000元
我们常说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但似乎在越来越多、越来越厚的钢筋水泥之间,邻里关系似乎变得越来越遥远。我们很难把自己把住在同一栋楼里的邻居都认清,但是每当看到挂在自家大门上的喜糖,还是会会心一笑。所以如何更好地维护好和邻居间的关系,为日常生活增添一丝温暖,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! 本月16日凌晨1时许,渝北区公安分局黄泥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8:12:22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42 次 -
行政拘留的期间是否都能折抵刑期呢?
【摘要】 根据刑法规定,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,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,或者折抵拘役、有期徒刑刑期一日。但如果被告人被抓捕时未被直接刑事拘留而是被行政拘留,之后又被判刑的,行政拘留的期间能否折抵刑期呢? 【案情】 2015年2月某日,葛某、李某等人在一宾馆吸毒被民警发现。经查,葛某宾馆开房,并提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7:38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326 次 -
受贿案件中已退回金额是否会被认定?
【摘要】近年来,关于“打虎”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,正当广大群众拍手叫好时,那些“老虎”们却是胆颤心惊,思量着如何能逃避法律的制裁。及时把受贿来的钱财退回去,看起来是个不错的“办法”,但这样真的行吗? 【案情】 2012年某月,雷某系某国有其余领导,其所在单位将招标办公楼整体改建及装修工程。王某欲承揽该工程,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6:04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307 次 -
以“举报”相威胁索要钱款 反落得锒铛入狱
【摘要】 因为掌握了某游艺机房有赌博机从事赌博活动的“秘密”,并期望利用这“秘密”向经营者勒索钱财,准备“赚”一笔,没想到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【案情】 张某平时游手好闲、不务正业,经常出入于一些游艺机房等娱乐场所。近日,张某在一游艺机房发现有赌博机,就参与了进去,结果很快就输光了身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4:17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303 次 -
以贩养吸”边吸边卖行为构成非法贩卖毒品罪
【摘要】瘾君子”们有时会帮“朋友”带点毒品,并从中赚取点差价,他们靠赚取的差价为自己吸食毒品提供资金上的支持。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以贩养吸,那么刑法对以贩养吸构成犯罪的情形,是如何定罪量刑的呢? 【案情】韩某是一名“瘾君子”,因长期吸毒韩某早已倾家荡产,但也正因为长期吸毒,韩某熟知毒品的购买渠道、价格等情况。2……发布时间:2021-09-04 07:02:00 作者:南京刑事律师 浏览量:276 次